鑑於近日國內COVID-19(新冠肺炎)疫情有持續升高之可能,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於110年5月19日發布全國疫情警戒標準提升至第三級,隨著5、6月將有越來越多的公司召開股東常會,金管會為防治疫情,經洽指揮中心依特別條例及傳染病防治法核示,授權訂定股東會延期召開相關措施,各公開發行公司應自5月24日起至6月30日止,一律停止召開股東會,股東會日期延至7月1日起至8月31日期間召開。
依金管會110年5月20日發布延期召開股東會之公告,公開發行公司依法召集股東會之會前股務事項作業,包括股票停止過戶期間、寄發開會通知書、委託書徵求作業、電子投票、股東撤銷委託書、相關統計驗證及公告電子投票結果等作業,仍依原訂股東會日期辦理,均不受延期召開之影響。也就是說,召集股東會依法應辦理之事項仍應依規定辦理,只是單純將股東會召開之日期延後,股東的權益完全不會受到影響。
新的股東會召開日期及地點,應由公開發行公司召開董事會決議後,發布重大訊息並於實際召開日期15日前,寄發明信片或以簡便郵件通知各股東開會日期及地點等事項,無須重新訂定停止過戶期間及重新寄發開會通知書,其他股東會前相關股務事務作業也無須重新辦理。另股東會當天應於會場公告之委託書徵求與電子投票資料,公開發行公司應於實際開會當天辦理揭示事宜。
因應疫情,集保結算所總經理朱漢強表示,為使外界瞭解延期召開股東會相關作業,將儘速邀集股務單位研商配套措施,成立相關問題諮詢服務窗口,另編製疑義問答集供各公司及各界參考;朱漢強總經理呼籲投資大眾多多採用電子投票,不必親臨股東會現場同樣可以行使股東權利,避免被感染的風險,只要做好各項防疫措施及個人防護工作,共同為防疫盡一分心力,一定能度過嚴峻疫情。
以上內容引自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110.05.20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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