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蘆教育基金會

基金會簡介

董事長介紹

鄭傑夫董事長乃前最高法院法官兼審判長,現為中央警察大學、中國文化大學及世新大學在職碩士班兼任教授。
鄭董事長曾任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法官、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臺灣高等法院法官、最高法院法官、最高法院法官兼審判長,具豐富之司法審判實務經驗,尤其在勞動法及民事法律領域累積深厚法學素養。
鄭董事長從事司法審判職務數十年,自最高法院退休後於多所知名大學擔任兼任教授。因對於弘揚法治、建立人民對於司法之信賴深感使命,故致力於法學教育,並期促進學術理論與司法實務之相互對話,以創造兼顧法理與社會現象的法治環境。

葫蘆教育基金會董事長
鄭傑夫先生
關於葫蘆教育基金會

本基金會以弘揚法治、推廣法律教育、獎勵法律及教育人才之培訓、增進公共利益、回饋社會為宗旨,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辦理下列業務:

一、推動法治教育
二、舉辦及贊助法學或其他教育相關座談會、研討會、專題演講或學術交流
三、推動文藝、體育及社會教育之公益活動
四、推動幼教、各級學校等師資訓練或交流活動
五、獎助學金之設置與捐助
六、其他符合本會設立目的之相關公益性教育事務

基金會獎學金

基金會獎學金辦法

一、  常在法律文教基金會為獎勵國內法律系或法律研究所成績優良之在學學生,特設本獎學金,定名為「常在法學獎學金」。

二、  本獎學金每年名額六名,由本基金會選定國內六所大學法律學院,由法律系或法律研究所,以書面覆函推薦一名法律系三年級以上或法律研究所之在學學生,經本基金會審定認可後,取得本獎學金。

三、  本獎學金金額新台幣陸萬元整。

四、  受獎人需提供簡歷/自傳/近照/成績單並符合下列條件(委請學校推薦人自行審核認定):

  1. 在校(系或所)期間歷年學業成績優異。
  2. 品性優良,在校期間未受記過以上處分。
  3. 家境清寒者優先。
111年度財團法人葫蘆教育基金會獎學金得獎名單
姓名
學校
系所/年級
陳余宣
臺灣大學
法律系四年級
簡光梅
政治大學
法研所二年級
吳芊葇
臺北大學
法律學系碩士班二年級
范秉農
東吳大學
法律系碩士班二年級
范朝詠
陽明交通大學
科技法律研究所四年級
張文蕙
輔仁大學
法律學系四年級
每位頒發獎學金NT$60,000
歷年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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