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時報_名家評論】營業祕密保護大作戰 ─合理保護措施基礎篇

2024-06-13

在營業祕密司法實務上,常見許多被告會這麼說:「我在公司十幾年了,公司從來沒有跟我說過這些資料是營業祕密阿!」「況且,主管還叫我一定要把資料帶回家加班,隔天早上交給他!如果很重要,會讓我帶回家嗎!」「這些資料如果真的那麼重要,應該會上鎖吧?怎麼會隨便放在桌上都沒人管!」「公司竟然還跟我求償一億元,請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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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營業祕密司法實務上,常見許多被告會這麼說:「我在公司十幾年了,公司從來沒有跟我說過這些資料是營業祕密阿!」「況且,主管還叫我一定要把資料帶回家加班,隔天早上交給他!如果很重要,會讓我帶回家嗎!」「這些資料如果真的那麼重要,應該會上鎖吧?怎麼會隨便放在桌上都沒人管!」「公司竟然還跟我求償一億元,請問你會把價值一億元的東西隨便放嗎?」等辯解。

聽完了這些說詞,或許身為公司管理階層的你們會有點生氣,但,這時候反而應該藉此機會好好想想:這些心聲,是不是普遍存在於公司其他員工或部門?未來要如何防範類似案例再發生?

 

■合理保護措施的意義在於提醒

我們再看一下前段被告的說詞,想想:(一)被告這樣的說詞,是否真能說服法院?(二)如果可以,代表公司的提告不成功,那麼,我們該如何避免這樣的問題再度發生?

針對第一個問題,筆者分享以下的經驗:被告透過簡短的幾句話,卻能對公司形成極大的挑戰,具體來說,首先,檢調對於被告能夠拿走公司所謂的機密這點,在一開始,就會先質疑公司在營業祕密的保護不足夠(否則怎麼會被輕易拿走)。

其次,由於告訴人(被害人)在營業祕密案件上必須提出「營業祕密釋明事項表」,而此表所示保護營業祕密之「方法」及「措施」等欄位所列出的每一項問題,都會接連地挑戰公司的管理是否足夠。舉例來說(假設所涉及的營業祕密是行銷企劃),檢調可能會問公司以下問題:

 

1.既然你認為這份企劃這麼重要,為何會被輕易拿走?

2.為何我看你的保密協議,看起來就像是定型化契約,只是把營業祕密法第2條的文字複製貼上到保密範圍的約定裡而已,實際上,保密範圍的文字中壓根沒有提到行銷企劃啊?(這樣員工怎有可能透過簽署保密協議就能瞭解行銷企劃屬於公司的營業祕密?)

3.既然這份企劃你認為是機密,為何企劃的紙本沒有歸檔、而且隨便放?(難道你會把價值一億的東西也隨便放嗎?)

4.既然這份行銷企劃這麼重要,為何教育訓練都只是說說保密有多麼重要,但不管是講課內容或是教材本身,也都沒有提到行銷企劃應該屬於保密的一環?

5.為何相關員工離職交接時,沒有特別交接此一部份?

若公司無法招架以上種種質疑,那麼,被告簡單在法庭的一句話,對公司的確殺傷力就很大!那麼,我們再回到第二個問題,公司要如何防範於未然?筆者的看法是:所謂合理保護措施的真義,其實就是(好好地)「提醒」(員工不要亂來)!

 

怎麼說呢?延續前面檢調質疑的邏輯,如果公司能做好以下的提醒:

1.盤點營業祕密,並將盤點後的清單,客製化於保密協議之保密範圍約定中(透過此約定去「提醒」員工,行銷企劃屬公司之營業祕密)。

2.將紙本上鎖、電子檔所屬資料夾進行權限控管(透過此措施去「提醒」員工這裡面的資料一定很重要)。

3.在紙本上印上「機密」或類似字樣之浮水印(「提醒」員工這是機密)。

4.在教育訓練的教材或實際授課內容中,除了提醒保密的重要外,再額外特別「提醒」盤點後的機密大致上是哪些。

5.離職交接時,透過口頭或書面「提醒」員工不能攜離盤點清單內之機密。公司若能透過一而再、再而三地「提醒」,其實就是「合理保護措施」的真義!

 

合理保護措施並不要求滴水不漏,而是要顧及公司自身的產業、公司內部文化,並衡量財力、人力、物力等資源,且兼顧公司營運目標後,進行「客製化」的「合理」保護措施。

 

■智財管理之道,首重找到公司痛點

這部分要說明的是,公司若真想進行營業祕密的管理,千萬不要一股腦地將網路上找到的營業祕密保護措施範例,無一遺漏地複製到公司的政策裡,這樣一來,將有窒礙難行,甚至影響公司營運效率的可能。進行營業祕密管理,無須一步登天,而是要循序漸進,重點是,公司要去思考自己的痛點在哪?(是來自於員工?公司?還是供應商或客戶?)之後,再對症下藥,如此才是有效率的智財管理之道!

 

本文發表於工商時報_名家評論專欄:https://www.ctee.com.tw/news/20240613700117-439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