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还记不记得之前的文章〈营业秘密保护大作战-合理保护措施基础篇〉提到:营业秘密的「合理保护措施」并不是随意地去搜寻网络数据,然后复制贴上就好,它真正的重点在于「提醒」!提醒什么?提醒员工这份数据很重要;提醒员工不要乱拿;提醒员工离职时记得缴回等。至于「提醒」的力道要多大(具体保护措施宽严),则须依照企业自己的文化(包含法遵意识、员工素质等)、人力、财力、物力等因素而进行客制化!
接者,企业再进行客制化设计(合理保护措施)时,依照笔者经验,可以透过「三阶段保护」,比较不会挂一漏望,也就是,区分为:到职时、在职时、离职后等三阶段。关于到职时之合理保护措施,笔者已经透过前篇文章〈营业秘密保护大作战-合理保护措施之到职篇〉详细介绍,接着,要往下说明员工「在职」阶段的重点提醒。
在此之前,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还是要先了解泄密员工到法院后通常会有的答辩,我们才能对症下药!常见的有:「我进来公司十几年了,从来都不知道『这份数据』很重要,『这份资料』平常就随便乱摆、也没上锁,同仁也可以随意拿回家,这样足以让员工知道很重要吗?」「再来,『这份数据』虽然有电子档案,但是放在公用文件夹,公司任何一个部门都可以进去看,这样的数据你跟我说很重要?」「还有,公司说有进行教育训练,但请检察官仔细去检视公司提供的教育训练题目跟教材,从头到尾都只是强调『保密很重要』,但都没有提到『这份数据』的属性是公司的营业秘密;我不会否认保密很重要,但我跟检察官说明的重点是:我不知道『这份数据』是公司秘密呀!」
了解完常见的被告说法后,企业有没有想到要怎么破解?如果进行合理保护措施,该如何设计?就此「在职」阶段,请企业至少留意以下事项(相关内容,读者亦可参考台湾智慧财产管理规范2016年版本之相关条文):
首先,在公司内部,请就以下四方面,设计适当之机密管制措施:
1.人员管制:界定有接触组织相关机密之人员,并设定不同机密等级之接触权限(Need to Know原则)。
2.设备管制:对容易流失组织机密与重要文件之设备,管制使用之人员、目的、方式与数据之流通。具体来说,请公司特别留意得以接触机密之人员之智能型手机、随身碟、硬盘、笔记本电脑等设备之使用方式,并考虑就该等设备建立员工使用规则。
3.机密文件管制:对足以影响组织智财相关权益之文件,设定文件机密等级、保密期限,以及传递、保存及销毁等处理流程。请特别留意,不管是纸本或电子档案都要管制,而在该等档案之处理上,许多企业都仅注意到「传递」与「保存」,而忽略了「销毁」程序。
4.环境设施管制:提供管制机密文件取用之设施,界定管制区域与规划管制措施,包括门禁管制、客户及参观人员活动范围。
其次,在公司对外方面,则请公司要留意与智财管理事务之委外作业:
1.与供货商或客户间,若处理事务涉及我方之营业秘密,则务必在签约时,明订保密要求及相关知识产权之权利归属。
2.必要时,公司亦可制订对该外部供应者之质量要求与遴选准则,也可考虑将此等要求或准则重要事项,设计入合约内容。
最后,要再度强调的是,公司千万不要一股脑地将网络上找到的营业秘密保护措施范例,无一遗漏地复制,这样一来,将可能影响公司营运效率。进行营业秘密管理,无须一步登天,而是要循序渐进,同时,思考有无需优先解决的痛点,并依照企业自身的文化、人力、财力、物力进行客制化设计,如此才是有效率的智财管理之道!
本文发表于工商时报_名家评论专栏:https://www.ctee.com.tw/news/20241101700103-431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