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营业秘密司法实务上,常见许多被告会这么说:「我在公司十几年了,公司从来没有跟我说过这些资料是营业秘密阿!」「况且,主管还叫我一定要把资料带回家加班,隔天早上交给他!如果很重要,会让我带回家吗!」「这些数据如果真的那么重要,应该会上锁吧?怎么会随便放在桌上都没人管!」「公司竟然还跟我求偿一亿元,请问你会把价值一亿元的东西随便放吗?」等辩解。
听完了这些说词,或许身为公司管理阶层的你们会有点生气,但,这时候反而应该藉此机会好好想想:这些心声,是不是普遍存在于公司其他员工或部门?未来要如何防范类似案例再发生?
■合理保护措施的意义在于提醒
我们再看一下前段被告的说词,想想:(一)被告这样的说词,是否真能说服法院?(二)如果可以,代表公司的提告不成功,那么,我们该如何避免这样的问题再度发生?
针对第一个问题,笔者分享以下的经验:被告透过简短的几句话,却能对公司形成极大的挑战,具体来说,首先,检调对于被告能够拿走公司所谓的机密这点,在一开始,就会先质疑公司在营业秘密的保护不足够(否则怎么会被轻易拿走)。
其次,由于告诉人(被害人)在营业秘密案件上必须提出「营业秘密释明事项表」,而此表所示保护营业秘密之「方法」及「措施」等字段所列出的每一项问题,都会接连地挑战公司的管理是否足够。举例来说(假设所涉及的营业秘密是营销企划),检调可能会问公司以下问题:
1.既然你认为这份企划这么重要,为何会被轻易拿走?
2.为何我看你的保密协议,看起来就像是定型化契约,只是把营业秘密法第2条的文字复制贴上到保密范围的约定里而已,实际上,保密范围的文字中压根没有提到营销企划啊?(这样员工怎有可能透过签署保密协议就能了解营销企划属于公司的营业秘密?)
3.既然这份企划你认为是机密,为何企划的纸本没有归档、而且随便放?(难道你会把价值一亿的东西也随便放吗?)
4.既然这份营销企划这么重要,为何教育训练都只是说说保密有多么重要,但不管是讲课内容或是教材本身,也都没有提到营销企划应该属于保密的一环?
5.为何相关员工离职交接时,没有特别交接此一部份?
若公司无法招架以上种种质疑,那么,被告简单在法庭的一句话,对公司的确杀伤力就很大!那么,我们再回到第二个问题,公司要如何防范于未然?笔者的看法是:所谓合理保护措施的真义,其实就是(好好地)「提醒」(员工不要乱来)!
怎么说呢?延续前面检调质疑的逻辑,如果公司能做好以下的提醒:
1.盘点营业秘密,并将盘点后的清单,客制化于保密协议之保密范围约定中(透过此约定去「提醒」员工,营销企划属公司之营业秘密)。
2.将纸本上锁、电子文件所属文件夹进行权限控管(透过此措施去「提醒」员工这里面的数据一定很重要)。
3.在纸本上印上「机密」或类似字样之水印(「提醒」员工这是机密)。
4.在教育训练的教材或实际授课内容中,除了提醒保密的重要外,再额外特别「提醒」盘点后的机密大致上是哪些。
5.离职交接时,透过口头或书面「提醒」员工不能携离盘点清单内之机密。公司若能透过一而再、再而三地「提醒」,其实就是「合理保护措施」的真义!
合理保护措施并不要求滴水不漏,而是要顾及公司自身的产业、公司内部文化,并衡量财力、人力、物力等资源,且兼顾公司营运目标后,进行「客制化」的「合理」保护措施。
■智财管理之道,首重找到公司痛点
这部分要说明的是,公司若真想进行营业秘密的管理,千万不要一股脑地将网络上找到的营业秘密保护措施范例,无一遗漏地复制到公司的政策里,这样一来,将有窒碍难行,甚至影响公司营运效率的可能。进行营业秘密管理,无须一步登天,而是要循序渐进,重点是,公司要去思考自己的痛点在哪?(是来自于员工?公司?还是供货商或客户?)之后,再对症下药,如此才是有效率的智财管理之道!
本文发表于工商时报_名家评论专栏:https://www.ctee.com.tw/news/20240613700117-439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