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學生崇拜動畫大師的作品,把個人照及家庭生活照,用大師的畫風重新呈現出動畫版的個人照及生活照,大多數人應該會給予正面的評價,而不會想到有沒有侵害著作權。
如果學生把從圖書館借來的大師作品集拿去影印留存,以方便隨時參酌及練習大師畫風,雖然最後畫出的動畫版的個人照及生活照並沒有模仿作品集中的任何一個作品,這樣有侵害大師的著作權嗎?如果學生是把自己買來的大師作品集拿去影印以方便攜帶及學習,結果有無不同?若學生換成AI又有何不同?
著作權人專有重製及改作著作的權利。如果沒有經過大師的同意就去複製或修改大師的作品,就會侵害大師的著作權。不過,著作權保護的範圍是具體的作品,並沒有包括作品中所傳達的思想、概念或原理。大師作品的畫風是屬於思想或概念,所以模擬大師畫風的動畫版個人照及生活照並不會侵害大師的著作權。但是,如果模擬的作品近似於大師作品中的某個人物,仍有可能構成重製或改作而侵害大師的著作權。
影印是一種重製行為,不論大師的作品集是從圖書館借來的或是自己買來的,未取得大師同意的影印行為,都可能構成著作權的侵害。如果只是影印一部分,而且只是個人使用並未公開或販售,有機會落入合理使用的保護傘。合理使用是法律明文規定在特定範圍內利用他人的著作,雖然未取得授權,也不會侵害他人的著作權,通常是基於學術、新聞、公益或鼓勵創新等考量。
目前的著作權法並沒有因為AI而有不同的規範。AI模擬大師的畫風產出動畫版的個人照及生活照,如果產出的作品並沒近似於大師作品中的某個人物,也不會侵害大師的著作權。差別在於學習的過程。人類的學習是透過大腦記憶,將大師的作品記在腦中並不算重製或複製,不會侵害著作權。但是,在訓練AI的過程中,必須將大量的作品提供給AI的資料庫,這個過程就會涉及到作品的重製。如果未取得作品著作權人的同意,就有可能侵害著作權。
訓練AI的過程有沒有機會落入合理使用的保護傘,是近來著作權法上的熱門議題。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曾指出,藝術家、插畫家之作品如具有原創性及創作性,則屬於受著作權法保護之美術著作,如以AI藝術生成工具以人工智慧串接網路資源,以演算法利用網路上之該等著作進行學習,可能會涉及重製他人著作之行為,除有合理使用規定之情形外,應先取得著作財產權人之同意或授權。但是否得主張合理使用,仍須個案綜合判斷,尚無一定之標準。
目前在國外已有多起著作權人對AI開發商提起的訴訟,主張AI開發商使用未經授權的作品來訓練AI模型涉及著作權侵害,包括紐約時報控告Open AI及微軟、Getty Images控告Stability AI,以及多位藝術家控告Stability AI、Midjourney等,而AI開發商均拿出合理使用做為不侵權的擋箭牌。
隨著AI的普及化、生活性,以及商業化,全世界都在關注這些判決將如何釐清AI合理使用的界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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