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候变迁因应法》已在去年公布实施,依据该法第25条规定,环境部也在今年七月发布「温室气体减量额度交易拍卖及移转管理办法」,并将在八月十五正式上路。该办法共有38条条文,包含以下几项重点:
一、 政府设置集中交易平台预防诈骗
政府将委托台湾碳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设置交易平台,并明文禁止其他民间单位从事减量额度的中介、代销或买卖等业务,避免不当的诈骗事件在减量额度交易的过程中发生。
二、 数据信息力求公开透明避免漂绿疑虑
为了避免漂绿的疑虑,本办法规定每单位之减量气体都应有一编码,并以此提供可供识别的信息,包括项目类型,减量措施及监测期间信息等等。以上信息也将公布于平台,以供公众随时检视。
三、 多元交易方式使策略收益皆更有弹性
本办法中包含定价交易、协议交易及拍卖等三种交易方式,事业单位可选择对其最有利之方式进行。惟需注意的是,执行先期项目取得之减量额度,
仅能透过协议交易:相反的,执行抵换项目及自愿减量项目取得的减量额度,则能够选择透过以上三种方式进行交易。此乃因为先期项目属于温室气体减量及管理法(现为气候变迁因应法)施行前的减量措施,透过这样的区分,能够更鼓励执行抵换项目及自愿减量项目的进行。
此外,该办法中也规定,减量额度经过交易或拍卖后,需透过环境部移转且仅能移转1次,以确保市场稳定,并避免不当炒作的发生。本办法将在今年八月十五日正式上路,各事业单位需密切关注相关程序的运作,以便共同建立稳定之减量额度交易市场,并加速落实净零转型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