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26日,美國國稅局在其官方網站上發布了一則新聞稿(IR-2019-132),說明其已經開始向納稅義務人發送稅務通知信函,其內容係關於從事虛擬貨幣交易的納稅義務人可能涉及未申報收入並支付由該交易所生的稅款,或是據實申報該交易。
新聞稿在當中引用了美國國稅局局長Chuck Retting的幾句話如下:「納稅義務人應該要非常嚴肅地面對此等信函且檢視他們的稅務申報書,在適當時間內修改過去的所得稅結算申報款並繳納稅款、利息及罰款」及「我們國稅局努力地增加更多人力調查虛擬貨幣交易,包括增加數據分析之應用。我們也專注於執法及幫助納稅義務人充分理解和履行其納稅義務」。
截至今年八月底,將有超過10,000名納稅義務人會收到美國國稅局發出的稅務通知信函進行勸導。納稅人收到的信函有三種版本:6173號函、6174號函或6174-A號函,該三個版本都致力於協助納稅義務人了解其納稅暨申報義務,以及如何改正過去的錯誤。
美國國稅局還提醒納稅義務人,其將會持續透過各種手段,積極解決與虛擬貨幣交易相關的違規問題,涵蓋範圍從納稅人勸導到稽核再到刑事調查。此外,虛擬貨幣是美國國稅局刑事調查的持續關注領域。因此,我們想提醒讀者應認真對待美國國稅局打擊加密貨幣持有人逃稅的問題。
從我們的角度來看,若您收到美國國稅局的6173號函,意味著美國國稅局可能透過執法行動(其中包括針對美國 Coinbase公司的客戶所發出的傳票)而得知您未申報所得稅結算的訊息,或者您有應申報虛擬貨幣交易而未據實申報的情形。加密貨幣持有人必須提交正確的延遲納稅申報表或修改以往的所得稅結算申報表以回覆稅務通知信函。因此,若您有異議,您需要依該函提供一份完整的解釋,並簽署一份偽證罪處罰之聲明。
此外,我們認為6173號函是具有嚴重效果的稅務通知信函,您應留意避免使自身因錯誤的回覆而陷入額外的麻煩。在某些情況下,偽證會面臨重罪。由此可知,美國國稅局非常有決心要讓加密貨幣持有人支付其應納稅款,正如過去十年來,有超過56,000名美國人自願承認其藉由離岸銀行逃避納稅,美國國稅局因而獲得了美金111億元的稅收。
由於台灣也是FATCA協議的簽署國,您若是綠卡持有人或有台灣暨美國雙重公民身份,且從事加密貨幣交易並在台灣擁有銀行帳戶,在未回覆上述稅務通知信函之情形下,可能會導致您在台灣的銀行帳戶遭到凍結、暫停,或甚至銷戶。因此,如果您在台灣的銀行存有大量資金,並且在收到上述稅務通知信函後尚未配合遵守,您應盡快主動與美國國稅局聯繫,以便確實遵守規範。對於願意配合參與美國國稅局的自願披露計劃知納稅義務人,美國國稅局偶爾會從寬處理。
如果您已收到上述任何美國國稅局之稅務通知信函,建議您可與寰瀛法律事務所聯繫,我們將會協助您盡快處理相關問題,以遵循美國國稅局及相關美國稅法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