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均地權條例》應注意的幾件事

2023-01-18

為遏止不動產炒作並維護市場交易秩序,以保障國人購屋權益與居住正義,立法院於112年1月10日三讀通過《平均地權條例》,謹說明本次修法重點及應注意事項如下: 一、 限制預售屋、新建成屋契約轉讓或轉售: 新法明定買受人除配偶、直系或二親等內旁系血親,或經內政部公告的特殊情形外

作者

作者

為遏止不動產炒作並維護市場交易秩序,以保障國人購屋權益與居住正義,立法院於112年1月10日三讀通過《平均地權條例》,謹說明本次修法重點及應注意事項如下:

一、限制預售屋、新建成屋契約轉讓或轉售:

新法明定買受人除配偶、直系或二親等內旁系血親,或經內政部公告的特殊情形外(例如遭強制執行、非自願性失業或無力繳款之情形,經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得讓與或轉售第三人;建商也不得同意或協助契約讓與或轉售,違規者均可按戶棟處罰50至300萬元。以避免買受人於訂定預售屋或新建成屋契約後,藉由換約或轉售哄抬價格。

二、重罰不動產炒作行為:

新法明確規範若有散布不實資訊影響交易價格、透過假交易營造熱銷現象、利用違規銷售(例如閉門潛銷、分期銷售或加價換約轉售等行為)影響市場秩序者,將按交易戶數處罰100萬至5,000萬元。

三、建立檢舉獎金制度:

此外,因不動產交易炒作行為稽查不易,新法亦建立檢舉獎金制度,民眾對於不動產銷售買賣及申報實價登錄之違規行為,可檢具事證向地方政府檢舉,並將自實收罰鍰中提撥相當金額作為獎金。

四、私法人購買住宅許可制:
為遏止私法人取得住宅投資牟利,影響市場交易秩序之行為,新法增訂私法人購買住宅用房屋許可制規定(用途限員工宿舍、長期出租經營、都更為老重建等),並限制取得後於5年內不得辦理轉讓或預告登記。

五、預售屋解約申報登錄:

另外,為防止虛假交易哄抬房價之現象,新法明定預售屋買賣契約若有解約情形,建商應於30日內申報實價登錄;違規者將按戶數處罰3萬至15萬元。

另外,關於業者最關心之推動都更危老重建部分,內政部補充已規劃將參與都更危老或一般合建分售、合建分屋契約或合建附買回條款取得住宅之情形納入「免經許可」項目,且不受5年內不得轉讓之限制;而參與都更危老重建而需事先購入住宅進行整合之情形,亦將提供便捷程序,讓合理的交易需求順利運行。

至於本次修法重罰炒作行為規定,將於總統公布修正後生效施行,並俟完成子法擬定後,再另報請行政院核定施行日期,本所亦會繼續追蹤主管機關之修法動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