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室氣體減量額度交易拍賣及移轉管理辦法」八月十五正式上路

2024-09-03

《氣候變遷因應法》已在去年公布實施,依據該法第25條規定,環境部也在今年七月發布「溫室氣體減量額度交易拍賣及移轉管理辦法」,並將在八月十五正式上路。該辦法共有38條條文,包含以下幾項重點:一、 政府設置集中交易平台預防詐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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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思瑩 實習律師

《氣候變遷因應法》已在去年公布實施,依據該法第25條規定,環境部也在今年七月發布「溫室氣體減量額度交易拍賣及移轉管理辦法」,並將在八月十五正式上路。該辦法共有38條條文,包含以下幾項重點:

一、 政府設置集中交易平台預防詐騙

政府將委託臺灣碳權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設置交易平台,並明文禁止其他民間單位從事減量額度的仲介、代銷或買賣等業務,避免不當的詐騙事件在減量額度交易的過程中發生。

二、 數據資訊力求公開透明避免漂綠疑慮

為了避免漂綠的疑慮,本辦法規定每單位之減量氣體都應有一編碼,並以此提供可供識別的資訊,包括專案類型,減量措施及監測期間資訊等等。以上資訊也將公布於平台,以供公眾隨時檢視。

三、 多元交易方式使策略收益皆更有彈性

本辦法中包含定價交易、協議交易及拍賣等三種交易方式,事業單位可選擇對其最有利之方式進行。惟需注意的是,執行先期專案取得之減量額度,

僅能透過協議交易:相反的,執行抵換專案及自願減量專案取得的減量額度,則能夠選擇透過以上三種方式進行交易。此乃因為先期專案屬於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現為氣候變遷因應法)施行前的減量措施,透過這樣的區分,能夠更鼓勵執行抵換專案及自願減量專案的進行。

此外,該辦法中也規定,減量額度經過交易或拍賣後,需透過環境部移轉且僅能移轉1次,以確保市場穩定,並避免不當炒作的發生。本辦法將在今年八月十五日正式上路,各事業單位需密切關注相關程序的運作,以便共同建立穩定之減量額度交易市場,並加速落實淨零轉型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