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台湾社会2023年发展,#MeToo运动所引起各界广泛重视,绝对是其中不可忽视的一环。法律层面,除了本所早先介绍的性平三法修法「#MeToo浪潮 企业不可等闲视之」等劳动法议题外,2017年全球#MeToo浪潮后,鉴于高阶主管性丑闻对于企业形象与价值的冲击,并购契约中随即出现了「#MeToo声明与保证(#MeToo representations and warranties)」,即俗称的「韦恩斯坦条款(Weinstein clause)」,预先降低高阶主管性别争议事件对并购交易的不良影响,同样值得我们格外关注。
参考美国Bloomberg Law与PracticalLaw数据库,并购契约的#MeToo声明多数由目标公司向收购公司为声明保证:「在[一定的回溯期间]内,公司[特定对象]未曾有〔性别相关行为〕指控,公司亦未曾与[特定对象]就〔性别相关行为〕达成和解」。更具体来讲,#MeToo声明与保证细节内容或因双方协商而些微调整,但结构上一般包含以下几个部分:
声明范围
性别相关行为:声明中的行为态样原则上包含「性侵害」和「性骚扰」,并视契约当事人议价力加入「性别歧视」、「报复(retaliation)」等类型。收购公司甚至可能进一步要求目标公司对上述行为进行调查、采取立即有效补救措施的义务。
对象:为了避免责任过度扩大,#MeToo声明适用对象通常限缩于「公司董事、高阶经理人或一定职等以上之员工」,如资深副总经理(seniorVP)、副总经理(VP)以上。在有利目标公司的版本,也可能适度限缩,仅针对「董事或高阶经理人」之行为。此外,声明「未曾有指控」与「未曾达成和解」的对象范围不必相同。
回溯期间(Lookback Period)
#MeToo声明与保证多涵盖3年至5年不等的回溯期间,以反映性别争议事件带来的实质影响,避免无止尽延伸。
条件(Qualifier)
与所有的声明与保证条款相同,当目标公司有意控制责任范围时,会倾向在#MeToo声明与保证中加入「知悉条件(knowledgequalifier)」或「重大条件(materiality qualifier)」,仅就「公司知悉」或「具重大(不利)影响」之性别争议事件为声明保证。
结论与建议
随着全球性别意识抬头,#MeToo声明与保证的重要性与日俱增。根据美国律师协会(ABA)最新发表的《2023年非公开并购交易研究(2023 Private Target Mergers & AcquisitionsDeal Points Study)》,交易中包含独立#MeToo声明的比例,从2018-19年的13%,经过2020-21年的37%,2022-23年已持续提高至57% [1]。
因此,台湾企业与高阶经理人自身落实性别友善的企业文化之余,未来透过并购拓展事业版图时,应一并考虑纳入相关条款设计,并将目标公司#Metoo风险列入尽职调查(due diligence)项目,避免事后新闻曝光才匆忙补救,对交易造成难以预期的伤害。
[1] Jessica C. Pearlman and TatjanaPaterno, Announcing the ABA’s 2023 Private Target Mergers & AcquisitionsDeal Points Study, A.B.A. (Dec. 22, 2023), https://www.americanbar.org/groups/business_law/resources/business-law-today/2023-december/announcing-aba-2023-private-target-ma-deal-points-study/[https://perma.cc/A756-SD5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