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揭弊者保护法》通过对事业之影响

2025-01-17

立法院近日三读通过「公益揭弊者保护法」(下称吹哨法),建立国内首部揭弊保护专法,范围涵盖公部门与国营事业,保障公部门、国营事业及受政府控制的事业等揭弊者的权益,本法并将于公布后六个月施行。 「弊案」在吹哨法中,是指公务员或政府机关相关人员涉犯刑法部分罪章法规(如渎职),或包含「贪污治罪条例」在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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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近日三读通过「公益揭弊者保护法」(下称吹哨法),建立国内首部揭弊保护专法,范围涵盖公部门与国营事业,保障公部门、国营事业及受政府控制的事业等揭弊者的权益,本法并将于公布后六个月施行。

「弊案」在吹哨法中,是指公务员或政府机关相关人员涉犯刑法部分罪章法规(如渎职),或包含「贪污治罪条例」在内等7部公务员常见类型犯罪或违法行为者。凡因有事实合理相信公部门、国营事业有「弊案」并具名向受理揭弊机关提出检举者,均受本次制定吹哨法之保护。

此外,为保障揭弊者不因揭弊行为而招致报复导致权益受损,也明定不得因揭弊者的揭弊行为,对其采取包括解职、撤职等不利措施,或剥夺与升迁有关的福利,以及不利变更工作地点、职务内容等。若对揭弊者施以不利措施的人,具有公务员身分,将依公务员惩戒法、公务人员考绩法等予以惩戒或惩处。未具公务员身分的自然人、国营事业等,则可能处以巨额罚款。

惟因立法者在修法过程中,考虑吹哨法若贸然适用于私企业,对企业文化及公司治理冲击过大之外,并除一定规模之大企业外,恐大幅增加我国中、小企业人事管理成本-「公私分流,行政立法双轨并行」-故仅将适用范围扩及于依铨叙部公告由政府捐助之财团法人、转投资事业或事业机构,而不及于一般私部门或公司,待新法公告施行后,适用上对私领域之冲击效应需再密切观察因应,并密切注意将来是否有修新法扩及适用于私人企业之可能。

数据源:法务部新闻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