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啟動「公司治理3.0-永續發展藍圖」

2020-10-27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今年8月25日正式啟動「公司治理3.0-永續發展藍圖」,以「強化董事會職能,提升企業永續價值」、「提高資訊透明度,促進永續經營」、「強化利害關係人溝通,營造良好互動管道」、「接軌國際規範,引導盡職治理」及「深化公司永續治理文化,提供多元化商品」等五大主軸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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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今年8月25日正式啟動「公司治理3.0-永續發展藍圖」,以「強化董事會職能,提升企業永續價值」、「提高資訊透明度,促進永續經營」、「強化利害關係人溝通,營造良好互動管道」、「接軌國際規範,引導盡職治理」及「深化公司永續治理文化,提供多元化商品」等五大主軸為中心,規劃於未來3年內陸續推動合計39項具體措施,以營造健全永續發展(ESG)生態體系,並強化台灣的公司治理及資本市場的國際競爭力。其中之重要措施如下:

一、 強化董事會運作及董事職能方面:為協助董事會職能有效發揮,將推動相關上市櫃公司獨立董事席次自2024 年起不得少於董事席次之三分之一、半數以上獨立董事連續任期不得逾三屆、推動導入企業風險管理機制、擴大公司治理主管設置、提供多元化的董事進修規劃、訂定獨立董事及審計委員會行使職權參考範例、上市櫃公司設置提名委員會等措施。

二、 強化資訊揭露方面:為強化企業重視ESG相關利害關係議題,並提供投資人決策有用之ESG資訊,強化上市櫃公司永續報告書揭露資訊,並要求實收資本額達20億元之上市櫃公司自2023年起應編製並申報永續報告書,及擴大永續報告書應取得第三方驗證之範圍,另為進一步推動財務資訊揭露透明度與及時性,將要求實收資本額達100億元之上市櫃公司分別自2022年及2023年、實收資本額達20億元之上市櫃公司自2023年起,全體上市櫃公司自2024年起應於年度終了後75日內公告前一年度自結財務資訊。

三、 強化利害關係人溝通方面:為強化上市櫃公司股東會運作,將研議強化自辦股務公司股務作業之中立性及提升電子投票結果之資訊透明度;並要求自2021年及2022年起上市櫃公司每日召開股東常會家數上限分別調降為90家及80家,以保障股東參與股東會之權益。

四、 引導盡職治理方面:考量我國證券市場外資投資比重逐步上升,國際投票顧問機構對我國發行公司之影響力也日漸升高,將增訂服務提供者之盡職治理守則,並建立國際投票顧問機構與國內上市櫃公司之議合機制,擴大我國盡職治理之產業鏈,並鼓勵機構投資人揭露盡職治理資訊,設立機構投資人相關評比機制,以強化機構投資人落實股東行動主義,提升我國證券市場整體公司治理。

五、 企業自發性落實治理及永續發展方面:隨著全球氣候變遷及新冠疫情等對全球帶來之衝擊,各國紛紛開始重視環境及社會的永續發展,藉由市場機制引導資金投入永續發展,促使企業自發性注重永續議題,將規劃建置永續板,推動可持續發展債券、社會責任債券及綠色債券等永續發展相關商品。另將透過持續提升公司治理評鑑效度,及增加公告中小市值公司之評鑑排名,進一步鼓勵上市櫃公司自發性提升其公司治理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