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候變遷因應法》已在去年公布實施,其中新增「自願減量額度交易」、「增量抵換交易」及「碳權交易」等重要機制,這些機制的運作,皆需要建立在明確可信的溫室氣體排放數據檢測上。為此,環境部於今年六月十九日修正「溫室氣體查驗指引」,其重要內容如下:
(一) 確保查驗結果的公正性及獨立性
查驗機構應秉持公正第三方立場執行查驗,指引中詳列出應避免之利益衝突情況,例如查驗者與受查驗者不得為關係企業等。
(二) 明定查驗作業程序提升查驗品質
指引中亦列出應查驗的項目,包括盤查邊界設定、排放源鑑別、排放量計算等,並釐清潛在的不確定性因素,讓查驗數據能夠更明確可信。
(三) 詳列自願減量專案進行方式
指引中詳列自願減量應考量之重點,包括減量方法適用性、如何進行基線情境檢測,及不同規模專案中所需要進行的外加性分析等等,讓參與者更能夠有所依循。
此外,針對坊間機構開設許多宣稱能獲得查驗人員資格的課程,也明確禁止利用此類不實宣傳進行招生。
以上規範旨在確保溫室氣體排放數據的公信力,成為推動碳交易機制的堅實基礎。本次修正內容將於114年1月1日起實施,相關單位可提前準備因應,相信更能有助於加速2050年淨零排放的落實。